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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turn Policy

關於 7日鑑賞期 

1. 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線上購物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(含例假日)猶豫期的權益。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如您有退/換貨需求時,請保持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之完整性,切勿有任何缺漏或毀損。
2. 食品開封後會受時間、空氣、水份等因素影響滋味,故請消費者注意「鑑賞期並非試吃期」,鑑賞期係供您參考、觀賞並非試用。

3. 商品為食品不提供試吃,一旦經拆封或使用後,無法退貨,並不適用7天免費鑑賞期的規範內。恕不接受因個人主觀因素(香氣、大小、甜度、色澤、口感、不喜歡、不好吃)或是收到商品時意願降低、臨時取消...等原因辦理退換貨。食品類商品有食用衛生問題非商品瑕疵恕無法為您辦理退換貨,下單前請務必考慮、詢問清楚!
4. 海鮮及乳製品商品類符合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第一項(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), 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。因此不受理商品退貨,請確定您所訂購的商品是您需要的再進行下單。


退換貨政策 

(1) 退換貨(依照退貨程序辦理退貨)時敬請保持商品的完整及原包裝的完整並必須是全新狀態,我們完全保障您的購物權益。
(2) 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5年1月1日起實施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如您購買的商品為:
A.食品類商品經拆封之後(例如: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)
B. 經拆封後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、報紙、期刊、雜誌、經消費者拆封後之個人衛生用品(如內衣褲)、客製化給付商品、國際航空客運服務...等7類商品
以上,不再適用消保法7日解除權,如非商品本身瑕疵,恕不受理退(換)貨,敬請見諒。

如果有任何疑問請聯繫饗煮易 FB 粉絲團 

(3) 退貨時產生之運費負擔方式說明:
A. 如果退貨後的訂單金額小於 1000元,退款時則會向您收取運費 65 元運費。
B. 如果退貨後的訂單金額大於等於 1000元將不會向您收取運費。

退貨流程說明 

(1)請透過訂單的訊息功能與我們聯絡並詳細告知商品狀況,如商品有瑕疵請提供商品照片,並保持包裝的完整性。

(2)退貨需求一旦確定,請保持您的電話暢通,並會以適合的物流方式安排退貨。
(3)退貨商品確認成立,將在7個工作天內進行退款。
(4)若使用信用卡付款則將以信用卡刷退,若使用ATM轉帳則將取消轉帳。但因各銀行的退款時間不同,具體退款時間可以與您的發卡銀行聯繫。


聯絡資訊

公司名稱:屋波易餐飲有限公司
公司統編:83798256
信箱:
eattogofun@gmail.com

住址:新北市府後街一巷5號(非實體店面請勿前往)

  • (客服時間:週一至週五 AM11:00 - PM18:00)